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0115 执7922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金沃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荔湖高尔夫球有限公司、广州市天迅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烨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天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林凯旋、林宏润、广东荔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集宝田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天河区五山路135号地下室01、02、03、04、05、06、07、104车库,所得拍卖款1963568元,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协议书》,司法拍卖辅助费=拍卖款*1%,最高不超过50000元,拟向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放司法拍卖辅助费19635.68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联系人:李帅、郭小洲 020-8300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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