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执行人万礼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91民初1103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根据被执行人万礼洲提交保留生活费申请和收款账户确认书,拟向被执行人万礼洲发放案款9000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被执行人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zdz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经办人:李羿盟 电话:020-83006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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