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5执354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彦伟与被执行人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番禺南沙天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粤A7FB52五十铃牌轻型厢式货车一辆,所得拍卖款34440元,按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处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协议书》,司法拍卖辅助费=拍卖款*1%,最高不超过50000元,拟向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发放司法拍卖辅助费344.4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联系人:刘南、石豪楠 020-830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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