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粤0115 执6787 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方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回剑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粤A96UE9五菱牌轻型厢式货车一辆,所得拍卖款3744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条、五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拟支付广东信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费4000元。现向全社会公示,如有异议的需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提交或不提交的,本院将按照上述公示内容发放案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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