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5执24353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樊耀仔与被执行人广州市亿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南自贸劳人仲案[2023]510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广州市亿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经权利人樊耀仔申请,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广州市亿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多缴纳案款9000元,现将被执行人多缴案款9000元退回被执行人。如对于上述款项发放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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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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