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案款发放公示>>正文

(2023)粤0115执恢1200号案款发放案外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09:46:48  稿件来源: 作者:

社会公众:

(2023)粤0115执恢1200号

关于陈梓轩与陈健辉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 0115 民初617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根据申请人陈梓轩法定代理人李秋燕提交收款账户确认书,拟向案外人李秋燕发放案款5600元。社会公众对于本院向该案外人所发放案款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提出。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一月九日

 

 

 

本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联系人:陈奕衡、陈宇洁;联系电话:020-8300714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