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曾家就服务合同纠
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剩余案款 159.32 元需退发给被执行
人曾家就。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
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
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联系人:陈法官;电话:020-83007160)
关于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曾家就服务合同纠
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案剩余案款 159.32 元需退发给被执行
人曾家就。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
议,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主张
其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联系人:陈法官;电话:020-8300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