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新忠记巍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壹传奇(厦门)餐饮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91民初992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壹传奇(厦门)餐饮有限公司应履行向申请人北京新忠记巍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650,000元、利息50,000元及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期间的利息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向本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取北京新忠记巍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应收款项,执行案号为(2018)京0118执4313号。本院(2023)粤0115执11956号已执行到位款项合计3091.55元,在收取执行费50元后,拟将余款3041.55元发放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2018)京0118执4313号案代管账户,现将案款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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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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