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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异347号韩勇达与广州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15:06:40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异347号

广州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韩勇达广州天达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韩勇达提出异议。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异347号立案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八日

经办人:关庆祥    电话:83007121

送达人:陈绮琴    电话:8300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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