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异358号
广州东弘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吴升武与广州东弘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案外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异358号立案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经办人:关庆祥 电话:83007121
送达人:陈绮琴 电话:83007248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异358号
广州东弘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吴升武与广州东弘物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案外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异358号立案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经办人:关庆祥 电话:83007121
送达人:陈绮琴 电话:8300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