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191民初5570号
广州家天下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许平伟与被告刘海明、广州家天下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在诉讼中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本案并定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主审法官:何彤文 送 达 人:梁凤茵 电话:020-8300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