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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7013号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王瑞、广州市瑞晞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11:05:28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57013

王瑞、广州市瑞晞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你方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穗仲案字第12190民事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本院2024)粤01157013执行决定书,内容如下:决定将被执行人王瑞(210402198302192918)、广州市瑞晞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91440115MA59CK7F1M)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本院2024)粤01157013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决定对被执行人王瑞(210402198302192918)、广州市瑞晞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91440115MA59CK7F1M)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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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经办人:吕本超         电话:020-83007180

送达人:吴振鹏         电话:020-8300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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