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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民初1181号原告广州市广桩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吉昶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镜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09:12:00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5民初1181

四川吉昶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镜先: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广桩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吉昶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镜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15民初1181号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经办法官:张大会    电话:020-83007092

  记  员:肖艺琪    电话:020-83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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