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91民初5827号
广州臻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东书憬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南外实验学校、广州臻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广东书憬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诉请判令:1.广州市南外实验学校、广州臻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欠付的图书采购款84942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一从2021年9月20日起算至付清之日);2.本案律师费由广州市南外实验学校、广州臻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3.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广州市南外实验学校、广州臻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合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