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10574号之一
谭芳:
关于广州华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谭芳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15民初413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方未履行义务,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立案执行。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执行文书。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执行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
关于广州华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谭芳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15民初413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谭芳没有履行,经权利人广州华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依法以(2024)粤0115执10574号立案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谭芳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经办人:吕本超 电话:020-83007133
送达人:黄图强 电话:020-8300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