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正文

(2024)粤0115民特3号彭灼华与彭永佳申请宣告自然人失踪

发布时间:2024-07-01 16:41:49  稿件来源: 作者: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5民特3

永佳

本院于2024年3月6日受理申请人彭灼华申请宣告自然人永佳失踪一案,申请人彭灼华称其兄长永佳下落不明至今已13年,并于2022年815日向公安机关报警。下落不明人彭永佳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下落不明人永佳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永佳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下落不明人永佳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王祝珠

电话:020-39911091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