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民初4227号
驭道天下(佛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赖名川与被告链链好车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驭道天下(佛山)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24)粤0115民初4227号民事裁定书(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案件须知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判令:1.判令两被告把车牌号为粤E253KJ的丰田牌小型轿车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2.判令两被告办理车牌号为粤E253KJ的丰田牌小型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运输证》并移交给原告;3.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自2019年12月4日起至车牌号为粤E253KJ的丰田牌小型轿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运输证》办理完毕之日止的停运损失(按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交通运输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计算,暂计至2024年3月6日为321662.47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联系人:王琼珊法官、戴晓雪助理 联系电话:020-83007000
收件地址、庭室: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