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7088号之一
河南融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远市佰合谷投资有限公司、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羿腾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铭融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立邦工程材料(广州)有限公司与河南融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远市佰合谷投资有限公司、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羿腾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铭融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民终1747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河南融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远市佰合谷投资有限公司、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羿腾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铭融建材有限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河南融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远市佰合谷投资有限公司、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羿腾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铭融建材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708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河南融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远市佰合谷投资有限公司、佳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羿腾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铭融建材有限公司价值566083.16元的财产(含银行存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送达人:杨晓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