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6381号之二
广州音豆商贸商行、黎观强:
关于杭州美研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音豆商贸商行、黎观强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广州音豆商贸商行、黎观强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被执行人广州音豆商贸商行、黎观强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6381号执行决定书,决定内容如下:
将被执行人广州音豆商贸商行、黎观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送达人:杨晓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