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6376号
广州永驻科技有限公司、吴惠英:
关于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永驻科技有限公司、吴惠英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91民初1011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广州永驻科技有限公司、吴惠英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广州永驻科技有限公司、吴惠英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6376号执行通知书。广州永驻科技有限公司、吴惠英应向申请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金额合计31417.5元(逾期按执行依据的标准计算相关费用),本案执行费由广州永驻科技有限公司、吴惠英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送达人:杨晓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