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6313号
石润池:
关于佛山市真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石润池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1156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石润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石润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6313号执行通知书。石润池应向申请人佛山市真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金额合计20433元(逾期按执行依据的标准计算相关费用),本案执行费由石润池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送达人:杨晓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