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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5597号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粤租粤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华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 09:21:42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5597号 

杭州华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粤租粤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杭州华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1299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杭州华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杭州华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5597号执行通知书。杭州华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广州粤租粤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金额合计3742648.13元。(逾期按执行依据的标准计算相关费用)。本案执行费由杭州华冠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送达人:杨晓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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