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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恢167号关于申请执行人陈莉与被执行人陈元亮、广州博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7:30:51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恢167号之一

陈元亮、广州博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陈莉与陈元亮、广州博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115民初5711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陈元亮、广州博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陈元亮、广州博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恢1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陈元亮、广州博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价值55725的财产(含银行存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送达人:杨晓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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