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6097号
杨文标:
关于何锐强与杨文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15民初7301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杨文标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杨文标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6097号执行通知书。杨文标应向申请人何锐强支付金额合计1203552元,本案执行费14436元由杨文标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经办人:许东俊 电话:020-83007148
送达人:杨晓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