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民初3349号
广州鸿浩广告有限公司、陶经波:
本院受理原告刘发根与被告广州鸿浩广告有限公司、陶经波退伙纠纷一案,原定于2024年6月4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现通知变更为2024年6月6日14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主审法官:赵丽 电话: 83007228
书 记 员:侯湘莹 电话: 83006953
公 告
(2024)粤0115民初3349号
广州鸿浩广告有限公司、陶经波:
本院受理原告刘发根与被告广州鸿浩广告有限公司、陶经波退伙纠纷一案,原定于2024年6月4日9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现通知变更为2024年6月6日14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主审法官:赵丽 电话: 83007228
书 记 员:侯湘莹 电话: 83006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