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异225号
广东鹰虹霞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涂晓敏、卢彦江、龚子杰:
本院在执行雷大恩与广东鹰虹霞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涂晓敏、卢彦江、龚子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案外人何霞提出异议。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异225号立案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经办人:关庆祥 电话:83007121
送达人:陈绮琴 电话:8300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