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异222号
吴潇、蔡胜平、周鹏、滕日凤、易俊、黄辉、张细琴、李忠超、中粤饮食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尹正华与中粤饮食管理咨询(广州)有限公司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一案中,尹正华提出异议。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异222号立案通知书、执行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经办人:关庆祥 电话:83007121
送达人:陈绮琴 电话:8300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