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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91民初6815号原告李硕与被告崔龙、广州世衣社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11:41:49  稿件来源: 作者: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91民初6815号

 

广州世衣社服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硕与被告崔龙、广州世衣社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23)粤0191民初68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崔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硕退还款项45880元;二、被告崔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硕支付逾期退款利息(以45880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利息总额以13420元为限);三、驳回原告李硕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35.5元,由原告李硕承担134.5元,由被告崔龙承担130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主审法官:赵丽  电话:020-83007228

送达人:邓凯锋  电话:020-8300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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