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异127号
梁远升:
在本院执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梁远升信用卡纠纷一案[(2023)粤0115执12164号]中,案外人黄永红提出书面异议,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案法律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异12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异议人黄永红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经办人:关庆祥 电话:83007121
送达人:陈绮琴 电话:8300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