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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异128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全选松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15:39:45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异128号

全选松

在本院执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全选松信用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0115执19504号]中,案外人全选成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案法律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15执异12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异议人全选成的异议请求。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八日

经办人:关庆祥   电话:83007121

送达人:陈绮琴   电话:8300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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