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91民初6600、6604号
陈四新、杨纳秀、广州市粤锐恒星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3)粤0191民初6600、6604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诉被告陈四新、杨纳秀、广州市粤锐恒星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涉案的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裁判后事项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到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你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郑伟军(法官) 联系电话:020-84684571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28号创享湾(原水岸广场)2栋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