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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900、904、912、913、914、919、924、934、938、940、944、951、955、964、970、975、988、1183、1185、1186、1192、1201、1205、1207、1216、1230、1234、1247、1263号申请执行人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执行人吴天成、王润、杨欢、夏苑基、曾可兵、杜永岗、潘甫江、杨泽娟、陈小华、邱均莉、洪佳佳、黄意迁、周岳、黎源、谭永年、覃江林、王淞、梁明、罗志敏、石文举、冯杰贤、黄剑锋、李杰、莫鸿平、黎平康、姚建洲、欧富强、吴婷香、闫军银行卡纠纷29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17:11:06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5执900、904、912、913、914、919、924、934、938、940、944、951、955、964、970、975、988、1183、1185、1186、1192、1201、1205、1207、1216、1230、1234、1247、1263号

吴天成、王润、杨欢、夏苑基、曾可兵、杜永岗、潘甫江、杨泽娟、陈小华、邱均莉、洪佳佳、黄意迁、周岳、黎源、谭永年、覃江林、王淞、梁明、罗志敏、石文举、冯杰贤、黄剑锋、李杰、莫鸿平、黎平康、姚建洲、欧富强、吴婷香、闫军:

关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吴天成等29人银行卡纠纷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吴天成等29人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吴天成等29人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本院执行决定书,内容如下:决定将被执行人吴天成等2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本院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决定对被执行人吴天成等29人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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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

 

 

 

经办人:李羿盟    电话:020-83007185

送达人:冯伟东    电话:020-8300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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