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执6905、6906、6907、6908、6911、6916、6917、6919、6921、6922、6927、6928、6930、6933、6936、6938、6945、6946、6947、6948、6949、6950、6951、6953、6954号
黄建萍、李鑫、屈瑞虎、曾楚怡、王革命、刘在杰、赵前前、董涛、冯岩战、胡丽丽、杨建伟、汤国华、崔婉娇、梁伯根、戴睿、黄禹、孙慧丽、郑则秉、卢绮媚、许耀、纪志磊、岳书花、刘汝存、梁佩甜、陆占彦:
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6905、6906、6907、6908、6911、6916、6917、6919、6921、6922、6927、6928、6930、6933、6936、6938、6945、6946、6947、6948、6949、6950、6951、6953、695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本院(2024)粤0115执6905、6906、6907、6908、6911、6916、6917、6919、6921、6922、6927、6928、6930、6933、6936、6938、6945、6946、6947、6948、6949、6950、6951、6953、695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裁定终结(2024)粤0115执6905、6906、6907、6908、6911、6916、6917、6919、6921、6922、6927、6928、6930、6933、6936、6938、6945、6946、6947、6948、6949、6950、6951、6953、6954号案件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经办人:李 帅 电话:020-8300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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