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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91民初4173-4177、4180-4183、4185-4187、4189-4192、4194、4196-4200、4203-4211、4214-4215号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诉被告田海荣、许绍卓、林俊贤、钟海英、杨小登、黄贻宁、吕良华、郭沛军、廖彩顺、黄文华、黄坚毅、程黛丽、陈楚石、梁媚玲、黎敏婷、陈文金、吴柳芳、卢桂彩、王旭东、黄吉虹、李方友、田中新、尤志会、周燕珊、梁锐南、吴文秋、吴介来、唐光彬、刘翠霞、吴海燕、郭正杰、冯结玲、李杰信用卡纠纷33案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0:06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91民初4173-4177、4180-4183、4185-4187、4189-4192、4194、4196-4200、4203-4211、4214-4215号

田海荣、许绍卓、林俊贤、钟海英、杨小登、黄贻宁、吕良华、郭沛军、廖彩顺、黄文华、黄坚毅、程黛丽、陈楚石、梁媚玲、黎敏婷、陈文金、吴柳芳、卢桂彩、王旭东、黄吉虹、李方友、田中新、尤志会、周燕珊、梁锐南、吴文秋、吴介来、唐光彬、刘翠霞、吴海燕、郭正杰、冯结玲、李杰:

本院受理(2024)粤0191民初4173-4177、4180-4183、4185-4187、4189-4192、4194、4196-4200、4203-4211、4214-4215号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诉被告田海荣、许绍卓、林俊贤、钟海英、杨小登、黄贻宁、吕良华、郭沛军、廖彩顺、黄文华、黄坚毅、程黛丽、陈楚石、梁媚玲、黎敏婷、陈文金、吴柳芳、卢桂彩、王旭东、黄吉虹、李方友、田中新、尤志会、周燕珊、梁锐南、吴文秋、吴介来、唐光彬、刘翠霞、吴海燕、郭正杰、冯结玲、李杰信用卡纠纷33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方(田海荣,公民身份证号码:441422197510083139、许绍卓,公民身份证号码:44172119890312205X、林俊贤,公民身份证号码:430581199109274010、钟海英,公民身份证号码:441882198212264225、杨小登,公民身份证号码:362330198506223792、黄贻宁,公民身份证号码:452130198802110021、吕良华,公民身份证号码:360401198612062410、郭沛军,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81198101020943、廖彩顺,公民身份证号码:362128197405300712、黄文华,公民身份证号码:450721198502191485、黄坚毅,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81198207250915、程黛丽,公民身份证号码:440982199003230423、陈楚石,公民身份证号码:44052419740727695X、梁媚玲,公民身份证号码:440620196609062584、黎敏婷,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81199308028728、陈文金,公民身份证号码:441225198605093519、吴柳芳,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26197301120325、卢桂彩,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81198212023362、王旭东,公民身份证号码:220103196704012118、黄吉虹,公民身份证号码:510503198201013549、李方友,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2197312166011、田中新,公民身份证号码:533528198607071312、尤志会,公民身份证号码:41292219781020162X、周燕珊,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81198808072720、梁锐南,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81198505131252、吴文秋,公民身份证号码:360424197510034611、吴介来,公民身份证号码:440723197508194915、唐光彬,公民身份证号码:500225198501156891、刘翠霞,公民身份证号码:441422198602150989、吴海燕,公民身份证号码:431022198501074928、郭正杰,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81198702200931、冯结玲,公民身份证号码:440181198804051228、李杰,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03197611282036)送达涉案的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案件须知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4时15分在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涉外和商事审判中心(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28号创享湾(原水岸广场)2栋4楼) 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郭志峰(法官)、麦秋菊(书记员)  联系电话:020-84681801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28创享湾(原水岸广场)2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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