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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6905、6906、6907、6908、6911、6916、6917、6919、6921、6922、6927、6928、6930、6933、6936、6938、6945、6946、6947、6948、6949、6950、6951、6953、6954号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黄建萍、李鑫、屈瑞虎、曾楚怡、王革命、刘在杰、赵前前、董涛、冯岩战、胡丽丽、杨建伟、汤国华、崔婉娇、梁伯根、戴睿、黄禹、孙慧丽、郑则秉、卢绮媚、许耀、纪志磊、岳书花、刘汝存、梁佩甜、陆占彦款合同纠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11:45:27  稿件来源: 作者:

2024)粤0115执6905、6906、6907、6908、6911、6916、6917、6919、6921、6922、6927、6928、6930、6933、6936、6938、6945、6946、6947、6948、6949、6950、6951、6953、6954号

 

黄建萍、李鑫、屈瑞虎、曾楚怡、王革命、刘在杰、赵前前、董涛、冯岩战、胡丽丽、廖广如、杨建伟、汤国华、崔婉娇、梁伯根、戴睿、黄禹、孙慧丽、郑则秉、卢绮媚、许耀、纪志磊、岳书花、刘汝存、梁佩甜、陆占彦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现通过新闻媒体、法院公告及现场张贴等形式,公告对被执行人黄建萍、李鑫、屈瑞虎、曾楚怡、王革命、刘在杰、赵前前、董涛、冯岩战、胡丽丽、杨建伟、汤国华、崔婉娇、梁伯根、戴睿、黄禹、孙慧丽、郑则秉、卢绮媚、许耀、纪志磊、岳书花、刘汝存、梁佩甜、陆占彦实施的限制高消费令。在本院解除对其作出的限制高消费令前,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以电话、短信、书面等方式对被执行人是否具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经办人:李      电话:020-83007147

送达人:樊嘉仪    电话:020-8300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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