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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5民初10850号原告吴江慧与被告全案家(广东)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余鹏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23 10:56:48  稿件来源: 作者:

本院受理吴江慧与全案家(广东)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余鹏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15民初10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十三

 

 


 

 
主审法官:何彤文    送达人:梁凤茵  电话:020-8300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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