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民初340号
潘峰:
本院受理(2024)粤0115民初340号原告广州绿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潘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涉案的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按撤)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谭茗(法官)、薛莹(书记员) 联系电话:020-84686411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28创享湾(原水岸广场)2栋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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