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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5执3175、3185、3195、3204、3212、3217、3233、3244、3264、3283、3285、3289、3293、3307、3323、3332、3339、3349、3364、3398号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卢玉婷、韩远鸿、罗华、熊伟、陈艳锐、冯欣、秦晓华、莫银芬、范丽华、方丽花、吴启增、褚荣明、刘永忠、许会娟、魏丽华、陈景生、马艳果、马宇翔、梁磊、郑彦娟借款合同纠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1:00:29  稿件来源: 作者:


2024)粤0115执3175、3185、3195、3204、3212、3217、3233、3244、3264、3283、3285、3289、3293、3307、3323、3332、3339、3349、3364、3398号之一

卢玉婷、韩远鸿、罗华、熊伟、陈艳锐、冯欣、秦晓华、莫银芬、范丽华、方丽花、吴启增、褚荣明、刘永忠、许会娟、魏丽华、陈景生、马艳果、马宇翔、梁磊、郑彦娟

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文书:

一、本院(2024)粤0115执3175、3185、3195、3204、3212、3217、3233、3244、3264、3283、3285、3289、3293、3307、3323、3332、3339、3349、3364、3398号执行决定书,内容如下:决定将被执行人卢玉婷、韩远鸿、罗华、熊伟、陈艳锐、冯欣、秦晓华、莫银芬、范丽华、方丽花、吴启增、褚荣明、刘永忠、许会娟、魏丽华、陈景生、马艳果、马宇翔、梁磊、郑彦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期限二年(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本院(2024)粤0115执3175、3185、3195、3204、3212、3217、3233、3244、3264、3283、3285、3289、3293、3307、3323、3332、3339、3349、3364、3398号限制消费令,内容如下:决定对被执行人卢玉婷、韩远鸿、罗华、熊伟、陈艳锐、冯欣、秦晓华、莫银芬、范丽华、方丽花、吴启增、褚荣明、刘永忠、许会娟、魏丽华、陈景生、马艳果、马宇翔、梁磊、郑彦娟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联系人:郑      

电话:0208300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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