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5民初2001号
邹英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显杨、陈邦繁诉被告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黎文军、邹英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被告惠州市东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5民初2001号民事判决第一、第二、第三项;2.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张显杨、陈邦繁全部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主审法官:李慧娟 电话:02083007091
书 记 员:陈洁莹 电话:02083007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