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正文

(2024)粤0115执6862-6888号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胡显力,邓鹏,李祥,肖盈平,罗永康,范金培,李建国,胡凯朦,周新宇,冉星,何祯,刘书庭,吴嘉丽,袁洁,朱沛文,王家伦,任进步,吴振清,张庆,李年,李红艳,朴基文,李文柱,杜娟,马宇航,陈猛,金学区借款合同纠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14:40:10  稿件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5执6862-6888号 

胡显力,邓鹏,李祥,肖盈平,罗永康,范金培,李建国,胡凯朦,周新宇,冉星,何祯,刘书庭,吴嘉丽,袁洁,朱沛文,王家伦,任进步,吴振清,张庆,李年,李红艳,朴基文,李文柱,杜娟,马宇航,陈猛,金学区:

关于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191民初10514、10515、10755、10756、10516、10757、10517、10759、10760、10518、10761、10519、10762、10520、10521、10965、10524、10525、10763、10526、10527、10765、10766、10528、10767、10529、1053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公告送达本案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

一、(2024)粤0115执6862、6863、6864、6865、6866、6867、6868、6869、6870、6871、6872、6873、6874、6875、6876、6877、6878、6879、6880、6881、6882、6883、6884、6885、6886、6887、6888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的规定,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费由你承担。逾期不履行,本院可依法对你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二、2024)粤0115执6862、6863、6864、6865、6866、6867、6868、6869、6870、6871、6872、6873、6874、6875、6876、6877、6878、6879、6880、6881、6882、6883、6884、6885、6886、6887、6888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你所应支付款项的等值财产(含银行存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经办人:吕本超     电话:020-83007134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