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民初2137号
海珠市润浩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门市骏明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与第三人珠海市润浩建设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改期)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改定于2024年6月7日下午2时15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经办人:廖活年 电话: 020-8300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