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5民初1333号
广州斯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美与被告广州斯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改期)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原定于2024年4月19日的庭审改期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经办人:廖活年 电话: 020-83007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