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审判公开>>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正文

向周育全、朱月仪送达执行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8 07:02:21  稿件来源: 作者:admin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2012)穗南法执字第1587恢字1

周育全、朱月仪:

关于你二人与龚向琴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穗南法民一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二人未能按照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经权利人申请,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本院于20141215日依法作出(2012)穗南法执字第1587恢字1号执行裁定书。因本院无法用其他的方式向你二人送达裁定,现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裁定内容为:查封、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周育全、朱月仪价值66596.76元的财产(含银行存款)。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

 

联系人:邓志东法官    联系电话:020-39911243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