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穗南法知民初字第135号
昌莉: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伟才科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昌莉、殷素中、君山区柳林洲镇伟才幼儿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穗南法知民初字第13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穗南法知民初字第135号
昌莉: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伟才科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昌莉、殷素中、君山区柳林洲镇伟才幼儿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穗南法知民初字第13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