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月司法建议发出及反馈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发出部门 | 文号 | 发往机构 | 建议内容 | 发出时间 | 是否回复 |
1 | 刑庭 | 穗南法建〔2021〕1号 | **公安局 | 一、增强正当程序、证据裁判的理念,确保侦查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 2021.1.5 | 是 |
二、树立“辨认是原则,指认是例外;辨认是常态,指认是特殊”的理念,明确“指认”作为侦查辅助手段的特定适用范围; | ||||||
三、规范“指认”的操作流程及法律文书制作。 | ||||||
2 | 刑庭 | 穗南法建〔2021〕2号 | **人民检察院 | 一、高度重视被告人身份的查实; | 2021.1.5 | 是 |
二、充分运用多渠道信息综合比对; | ||||||
三、依托指纹和DNA信息登记系统查实被告人的前科情况; | ||||||
四、进一步遵照落实相关核实身份的指导意见。 | ||||||
3 | 刑庭 | 穗南法建〔2021〕3号 | **公安局 | 一、高度重视被告人身份的查实; | 2021.1.5 | 是 |
二、充分运用多渠道信息综合比对; | ||||||
三、依托指纹和DNA信息登记系统查实被告人的前科情况; | ||||||
四、进一步遵照落实相关核实身份的指导意见。 | ||||||
4 | 执行局 | 穗南法建〔2021〕4号 | **人民政府 | 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指导,督促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 2021.9.2 | 是 |
5 | 执行局 | 穗南法建〔2021〕5号 | **有限公司 | 一、持续加强金融信贷审批监管; | 2021.9.7 | 是 |
二、加强贷后监管; | ||||||
三、畅通投诉渠道。 | ||||||
6 | 执行局 | 穗南法建〔2021〕6号 | **公安局 | 核查身份证使用情况 | 2021.9.24 | 是 |
7 | 执行局 | 穗南法建〔2021〕7号 | **公安局 | 核查身份证使用情况 | 2021.9.24 | |
8 | 综合审判庭 | 穗南法建〔2021〕8号 | **有限公司 | 一、完善合同文本; 二、加强对负责合同签订、执行工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 | 2021.11.4 | 是 |
9 | 东涌法庭 | 穗南法建〔2021〕9号 | **律师协会 | 代理律师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举证期内不能完全举证,应向法院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举证。 | 2021.11.18 | 是 |
10 | 东涌法庭 | 穗南法建〔2021〕10号 | **有限公司 | 一是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常宣贯、常提醒,切实绷紧养护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弦”; 二是对上路作业车辆,要完善车身反光贴等警示标志标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作业规范开展施工,提醒过往车辆及时避让,避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发生。 | 2021.11.16 | 是 |
11 | 民庭(少年庭) | 穗南法建〔2021〕11号 | **有限公司 | 一、在酒店的醒目区域或者位置设置未成年人入住的提示牌; 二、接纳未成年入住时,核验、登记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询问并记录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联系方式; 三、有可疑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父母等监护人; 四、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及时妥善处置涉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及权益保护方面的求助。 | 2021.12.7 | 是 |
12 | 立案庭 | 穗南法建〔2021〕12号 | **有限公司 | 一、建立规范的物业费起算档案; 二、妥善保管售楼手续、公共用水用电代缴发票、公摊水电费公示等材料。 | 2021.12.23 | 是 |
13 | 大岗法庭 | 穗南法建〔2021〕13号 | **有限公司 | 一、制定试用期各项考核标准的量化指标,在新员工入职时明确告知; 二、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各项考核指标表现据实记录,交由其签名确认,保存备考。 | 2021.12.16 | |
14 | 大岗法庭 | 穗南法建〔2021〕14号 | **电缆厂 | 一、规范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程序; 二、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 2021.12.16 | |
15 | 民庭(少年庭) | 穗南法建〔2021〕15号 | **小学 |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建立教育保障机制,促进教育科学管理; 三、完善教师管理机制,规范师德师风考核; 四、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创造优越教育氛围。 | 2021.12.10 | 是 |
16 | 万顷沙法庭 | 穗南法建〔2021〕16号 | **律师协会 | 建议贵协会加强组织对律师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律师职业道德,共同构建高质量法律职业共同体,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 | 2021.12.14 | 是 |
17 | 综合审判庭 | 穗南法建〔2021〕17号 | **有限公司 | 一、加强销售部门培训、落实广州限购政策; 二、规范销售流程、保障合法权益。 | 2021.12.15 | |
18 | 立案庭 | 穗南法建〔2021〕18号 | **有限公司 | 对租户存放物业内物品进行处理时,对相关物品名称、数量处置方式登记造册并保留证据。同时,对自行处置租户物品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予以高度关注。 | 2021.12.23 | 是 |
19 | 立案庭 | 穗南法建〔2021〕19号 | **有限公司 | 对租户存放物业内物品进行处理时,对相关物品名称、数量处置方式登记造册并保留证据。同时,对自行处置租户物品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予以高度关注。 | 2021.12.23 | 是 |
20 | 知产庭 | 穗南法建〔2021〕20号 | **有限公司 | 完善敏感词过滤机制,避免违法违规商品服务上架销售;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投诉渠道。 | 2021.12.28 | |
21 | 知产庭 | 穗南法建〔2021〕21号 | **有限公司 | 确定用于披露商家信息的固定邮箱或短信,并将相应信息在官网进行公示。 | 2021.12.30 | |
22 | 综合审判庭 | 粤南自贸法建【2021】1号 | **产业联盟 | 一、在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约定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确认该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仲裁阶段以及诉讼阶段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送达地址的通知程序; 三、在合同条款中以醒目方式(例如加粗加重字体)提示法律后果。 | 2021.5.26 | 是 |
23 | 综合审判庭 | 粤南自贸法建【2021】2号 | **有限公司 | 一是加强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签约尽职调查程序; 二是明确细化网络主播合作合同的条款内容; 三是妥善留存合同签约及履行过程中的证明材料。 | 2021.11.23 | 是 |
24 | 综合审判庭 | 粤南自贸法建【2021】3号 | **有限公司 | 一、加强对物流运单管理保存; 二、加强规范加盟主体的经营行为。 | 2021.12.15 | |
25 | 大岗法庭 | 粤南自贸法建【2021】4号 | **分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特建议如下: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住所地或其他指定地址为司法送达的地址,拒收或退回视为送达。 | 2021.11.12 | 是 |
26 | 综合审判庭 | 粤南自贸法建【2021】5号 | **有限公司 | 一、加强对物流运单管理保存; 二、规范经营行为,对信息查询进行有效维护,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妥善处理客户的异议和投诉,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化解纠纷。 | 2021.12.15 | 是 |
27 | 综合审判庭 | 粤南自贸法建【2021】6号 | **有限公司 | 一、规范网络主播合同的签约流程; 二、明确细化网络主播合作合同的条款内容; 三、妥善留存合同签约及履行过程中的证明文件。 | 2021.12.20 | |
28 | 综合审判庭 | 粤南自贸法建【2021】7号 | 潘** | 作为案件被告经营者,在案件审理期间注销被告个体工商户,应及时告知法院,避免法院审理案件当事人主体不适格。 | 2021.12.31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