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院务之窗>>工作动态>>正文

这节“开学法治第一课”,超有料!

发布时间:2024-09-06 10:10:00  稿件来源: 作者:

狮子洋边设课堂,“南法护未”助成长。9月5日下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迎来了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的师生们,一堂由“南法护未”宣教队精心准备的“开学法治第一课”生动开讲。

2.JPG

活动当天,“南法护未”宣教队成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建华,刑事审判庭庭长伍敏青,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夏江丽,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何炳胜四名法治副校长和法官助理郭馨分别在法院宪法宣誓墙、圆桌审判法庭、警营文化中心、警用装备室等不同地点,结合法治思维、宪法精神,围绕圆桌审判机制、司法警察工作、南沙法院少年司法品牌“南法护未”工作情况及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歌曲《少年飞扬》创作背后的故事展开接力授课讲解。

“现在开庭”“这些装备好酷”……在圆桌法庭和警用装备室,同学们在法治副校长的指引下,纷纷走上审判台、穿上法袍、敲响法槌,戴上法警头盔、拿起钢叉盾牌,亲身体验“小法官”“小法警”的感觉。生动讲解结合现场体验,使得学生们对于少年审判工作、圆桌法庭的作用和意义、司法警察的职责和装备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当天,参与活动的同学们,在彭建华的带领下,面向国旗,高举右拳,精神饱满,庄严宣誓。虽然略带青涩与稚嫩,但同学们的宣誓声铿锵有力。宪法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伴随着响亮的誓言,一颗颗法律的种子在同学们青春的心田悄然播下。

活动的最后,在南沙法院图书室,彭建华围绕“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结合南沙法院办理的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校园抽凳致伤案”,北京法院办理的一宗校园欺凌案以及自己的亲身经历等现实案例,深入浅出、以案释法,与现场的同学和老师们分享了对于“国法、天理、人情”三者关系的理解,讲述了法院如何在审判工作中追求法理情的统一,并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交流。他表示,要维护自身权益,在懂法、守法的基础上,还要善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一个有底线、有包容、有方法、有情怀的现代人。

授课结束后,二中天元学校常务副校长刘敏为彭建华颁发“开学法治第一课”讲师聘书。

1.JPG

↑上一篇:2024“南法雏鹰”结业啦!
↓下一篇:最后一篇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