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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类似案例辩论制度获全省复制推广

发布时间:2023-05-31 14:50:00  稿件来源: 作者:

                近日,广东法院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入选广东自贸区第八批改革创新经验,南沙法院类似案例辩论制度作为该机制的重要部分,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关联案件和类案检索机制,是指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依托专业数据库,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关联案件或类案进行全面检索,作为办案参考,统一法律适用尺度。近年来,广东法院大力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机制,要求承办法官对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的案件等,要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审判案例数据库进行关联案件或类案检索。去年,广东高院发布全省法院十大案例、十大涉互联网案例等典型案例21批181个,广东法院案例库新增入库案例442个,进一步完善丰富审判案例数据库。特别是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类似案例辩论程序的诉讼指引》,明确将类案辩论程序所查明的事实写入裁判文书中,并对是否采纳作为类案适用阐明理由、作出裁决,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借鉴国际通行诉讼规则

在坚持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借鉴判例法国家“遵循先例”的原则,出台《关于类似案例辩论程序的诉讼指引》,明确适用范围、时间要求、申请材料、辩论过程和意见采纳等内容,促进与国际通行诉讼规则衔接探索。

助力厘清分歧科学决策

案件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提出申请,在庭审辩论环节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或申请参考各级法院生效类似案件。通过当事人主动查找案例、庭前送达对方当事人、庭上各方充分辩论等,帮助各方当事人进一步厘清分歧,形成合理诉讼预期,科学作出诉讼决策。

实现“类似案件类似处理”

将关联案件和类案指引作用由裁判作出时提前至庭审辩论时,明确规定适用类案辩论程序的案件,应将类案辩论程序所查明的事实写入裁判文书中,并应对是否采纳作为类案适用阐明理由、作出裁决,有助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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