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我院商事纠纷“掌上”调解服务、互联网电子证据规则、涉港澳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进出口贸易环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新模式等四项创新机制入选第五批改革创新经验,在珠三角九市范围内复制推广。此前,我院已有10项改革创新成果在广州市范围内获复制推广。
2019年5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我院商事纠纷“掌上”调解服务、互联网电子证据规则、涉港澳商事案件属实申述规则、进出口贸易环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新模式等四项创新机制入选第五批改革创新经验,在珠三角九市范围内复制推广。此前,我院已有10项改革创新成果在广州市范围内获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