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为广州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南沙法院(南沙自贸区法院)作为全国首家自贸区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胆改革创新,服务保障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整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荣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集体二等功、“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获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连续两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新闻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自贸区法院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多位领导批示肯定。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分别发文号召全市政法系统、全市法院向自贸区法院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