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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同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8-11-08 17:10:26  稿件来源: 作者:dyk

20181025日,广州市南沙区委政法委、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举行诉调对接合作座谈会并签署合作协议。

座谈会上,广州市南沙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志辉表示,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南沙办公室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南沙调解室入驻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将极大提升南沙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水平。

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办副主任周海介绍了南沙自贸区2015年挂牌以来的改革创新成果。

我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李胜介绍了我院近年来深化诉前联调、完善诉中调解,开发商事调解平台APP,在全市率先选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聘任港澳籍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等工作情况,并对与调解中心的后续合作,共同助力粤港澳合作示范区建设表示高度重视和期待。

调解中心主任王丽博士表示,“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以“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为主要功能平台,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优秀的项目服务能力。与南沙区委政法委、南沙区人民法院合作,对于服务国家“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义重大。

我院与调解中心签署的《建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建立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成为我院多元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组织,在商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诉求于我院解决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我院可在立案前或审理中引导其至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合作协议还规定了调解原则、流程和要求。

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我院深化商事特邀调解机制、满足自贸区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将极大提升南沙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营造更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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